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3年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場分局,各檢驗檢測機構:
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提高檢驗檢測機構和授權簽字人能力水平,根據《上海市檢驗檢測條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在生態環境監測、機動車檢驗、食品檢驗等三個領域開展授權簽字人能力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設置及考核對象
本次授權簽字人能力考核共設有3個大項,其項目名稱及對應考核對象分別為:
(一)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授權簽字人考核,考核對象為具備空氣和廢氣、噪聲和振動任一授權簽字范圍的授權簽字人,以及2023年2月16日后取得水和廢水授權簽字范圍的授權簽字人;
(二)機動車檢驗機構授權簽字人考核,考核對象為2023年3月5日后取得機動車檢驗授權簽字范圍的授權簽字人;
(三)食品檢驗機構授權簽字人考核,考核對象為具備食品檢驗領域(不包含食品相關產品)授權簽字范圍的授權簽字人。
二、考核內容
本次能力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檢驗檢測有關法律法規;
(二)資質認定通用要求及相關領域補充評審要求;
(三)檢驗檢測結果的分析和評價能力;
(四)檢驗檢測報告的審核簽發程序;
(五)管理體系與質量文件的規定要求;
(六)相關領域檢驗檢測標準、規程和技術規范。
三、組織實施
(一)項目承擔單位。本次能力考核分別委托上海市環境科學學會、上海市檢驗檢測認證協會、上海尚檢檢測認證技術研究院承擔各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
(二)考核方式。本次能力考核采取集中筆試形式。各項目原則上應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考核,具體考核時間、考核地點及報名方式由承擔單位另行通知。
(三)結果處理。考核不合格的授權簽字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并申請補考,整改期間不得簽發檢驗檢測報告。未參加本次考核,或者補考仍然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授權簽字人資格。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