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復制推廣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的通知》(國辦發〔2022〕35 號)精神,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制定了簡化檢驗檢測機構人員信息變更辦理程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簡化檢驗檢測機構人員信息變更辦理措施內容
(一)獲得自治區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含委托下放事項)的檢驗檢測機構變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時,檢驗檢測機構可以自行登錄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選擇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項在線修改資質認定系統人員信息,不需再到資質認定部門申請辦理。
(二)資質認定部門不再受理檢驗檢測機構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變更備案,不再發放《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人員變更備案表》。
(三)檢驗檢測機構自行修改的資質認定系統人員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其中新增的技術負責人需滿足《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214-2017)的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應承擔所修改信息不實的法律責任。
二、簡化檢驗檢測機構人員信息變更辦理程序時間節點
二、簡化檢驗檢測機構人員信息變更辦理程序時間節點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底,為簡化檢驗檢測機構人員信息變更辦理措施宣傳推廣階段。2022 年 12 月 1 日起,在全區范圍內施行檢驗檢測機構自行修改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的相關人員信息。
三、簡化檢驗檢測機構人員信息變更辦理程序其他事項
各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應重視簡化檢驗檢測機構人員信息變更辦理程序工作,做好轄區內檢驗檢測機構的宣傳推廣,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未盡事宜,請與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審批處聯系,聯系人:黃義,聯系電話:0771-559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