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動標準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表彰在江西省標準化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激發全社會標準化創新活力,根據《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試行)》(贛市監規〔2022〕5號)(以下簡稱《辦法》),經研究決定開展首屆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重點
首屆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聚焦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評選在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標準項目和個人。標準項目獎重點評選有效支撐江西省重大戰略實施、促進技術創新或者管理創新,并產生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質量效益或者生態效益的標準項目。個人獎重點評選在標準化理論研究、標準研制、標準推廣實施、國際標準化或者標準化綜合管理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
二、獎項設置
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分為標準項目獎和個人獎。
(一)標準項目獎
設一、二、三等獎。一等獎不超過5個,二等獎不超過10個,三等獎不超過15個。每個標準項目獎的授獎人數不超過10人,授獎單位不超過7個。
(二)個人獎
不分等級,授獎名額不超過10個。
三、申報要求
申報的標準項目或者個人應當符合《辦法》有關規定,并滿足以下要求:
(一)申報的標準項目應當為單項標準(含分部分的標準)。
(二)申報的標準項目應當為江西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及個人主導起草的,現行有效且實施2年以上(含2年)的下列標準: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行業標準和江西省地方標準;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或者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或者企業標準;由我省專家牽頭起草并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等發布的國際標準。注:主導制(修)訂標準是指在標準制(修)訂名單中排名首位。
(三)申報個人獎的個人應當為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或者參與標準化工作,為我省標準化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四)同一人同一屆只能作為一個申報標準項目的完成人。
(五)多個單位共同完成的標準項目,應當由第一起草單位負責組織申報。
(六)申報的標準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和完成人應當與標準文本或者相關證明材料所列主要起草單位和起草人一致。若起草單位或者起草人放棄申報資格,應當由該起草單位或者起草人出具書面聲明。涉及到分部分的標準,應當綜合考慮完成單位和完成人的實際貢獻,進行排序。
(七)已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的標準項目,不得再次參評。
(八)已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的個人,如有新的突出貢獻的,再次參評須間隔一屆以上。
(九)同一項目或者個人只能由一個單位進行推薦。
(十)每個推薦單位推薦標準項目獎數量不超過2個,推薦個人獎數量不超過1個。
四、評選程序
(一)申報
申報標準項目獎的單位應當將申報獎項信息在本單位進行公示,且公示時間均不少于5個工作日。
申報個人獎的個人應當在本單位進行公示,且公示時間均不少于5個工作日。
申報單位或者個人可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9時起,登錄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網站,選擇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https://jxbz.cnnqi.com.cn)在線填寫相應申報書(標準項目獎申報書見附件1、個人獎申報書見附件2),并將簽字和蓋章的申報書、申報單位公示證明材料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等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報送至推薦單位審查。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9日下午6時。
(二)推薦
推薦單位按照通知要求組織有關方面申報各獎項。推薦單位對收到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按照推薦數量擇優推薦參評標準項目和個人,對符合評選條件的,在申報系統上填寫推薦意見,同時在申報書上簽字、蓋章,做好符合條件的各獎項推薦工作。
推薦單位應當在本單位對符合條件的標準項目和個人進行公示,且公示時間均不少于5個工作日。
推薦單位于2022年9月23日前將蓋章后的單位推薦函和推薦單位公示證明材料(一式一份),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申報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三份),報送至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審辦。
推薦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23日下午6時。
(三)受理和評審
評審辦組織人員對推薦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對申報程序規范性、材料完整性進行審核,對通過形式審查的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組織評審專家組對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形成各等級標準項目獎和個人獎候選名單。評審辦將候選名單提交評委會審議,形成建議名單。
評委會審議通過后,推薦單位按照《辦法》要求,負責對推薦的單位和個人征求公安等相關部門意見,并將建議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評委會對公示、異議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進行審查,建議名單經審查無異議后,形成擬獲獎名單。
(四)批準和授獎
省人民政府對獲獎者予以表彰,對獲得標準項目獎的單位頒發證書,對獲得個人獎的個人頒發證書并按規定發放獎金。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委會、評審辦。評審辦設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選表彰的組織工作。各有關方面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各項工作。
(二)樹立鮮明導向
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公正、好中選優、寧缺毋濫,要圍繞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確保推薦對象具有代表性、先進性和示范性,得到社會公認,切實起到引領和導向作用。
(三)嚴格工作紀律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如實準備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不得弄虛作假。要強化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擬表彰的標準項目和個人有異議的,可以按有關規定向評審辦或者紀檢監察機關提出。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選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對在評選表彰工作中發現的徇私舞弊、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六、聯系方式
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聯系人:王 艷
電話:0791-86355280
郵箱:275645658@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京東大道1139號省市場監管局401室(江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評審辦)
郵編:330029
附件: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