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精神,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牽頭單位調整等事項的批復》(贛府字〔2021〕70號)要求,現將全面推進2023年江西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二十大報告提出的“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等重要決策部署,適應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全面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監管效能,減輕企業負擔,強化信用支撐。在市場監管領域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全面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更好推動合理配置監管資源、統籌實施差別化監管、優化信用導向的營商環境,切實做到監管到位、執法必嚴,使守法守信者暢行天下、違法失信者寸步難行,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二、重點任務
按照總局“講政治、強監管、促發展、保安全”的工作總思路,分析形勢、深化認識、理清思路、錨定目標、明確措施,進一步深化統籌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在市場監管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
(一)動態調整檢查實施清單。
各地各部門應依托江西省“互聯網+監管”系統,比照行政權力清單調整變化情況,每年對監管事項目錄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完善檢查實施清單,嚴格落實清單之外無檢查。強化協同銜接,推動重點監管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無縫銜接,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重點領域,在實行重點監管、全鏈條監管的基礎上,鼓勵建立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制度,對清單內的事項依法依規實行重點監管,對清單外的事項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更深層次的全覆蓋。保證除重點監管外,雙隨機檢查事項數占總檢查事項數100%的目標。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清單,區分好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針對涉及安全、質量、公共利益等領域,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抽查比例應根據監管實際情況設置上限。要嚴格控制重點檢查事項的數量和一般檢查事項的抽查比例。
(二)調整完善隨機抽查“兩庫”。
各地各部門應積極調整完善江西省“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兩庫”數據,自行在平臺錄入,完善好檢查對象名錄庫、檢查人員名錄庫等數據。特別是在“兩庫”建設上,要把握好“全、新、特”的要求。“全”就是檢查對象名錄庫要涵蓋市場主體全量信息,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要“應納盡納”;“新”就是要實時動態更新,要根據新情況新特點進行實時調整和不斷完善,要結合監管需要對“兩庫”建設進行優化創新,與時俱進,持續優化;“特”就是對檢查對象要結合風險分類結果進行個性化標注,實現監管的針對性和精細化,對執法人員要對專業特長、執法資質等進行標注,提高“雙隨機”匹配精準度。
(三)統籌制定年度抽查計劃。
各地各部門應于每年2月底前將本年度本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計劃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徑送同級政府司法行政機關和市場監管部門),每年3月31日前將本部門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計劃錄入江西省“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全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計劃由市場監管部門統一牽頭制定,各地各部門按照“能聯盡聯、應聯必聯”原則,進一步擴大聯合抽查事項范圍,實現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常態化。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及監管領域、執法隊伍的實際情況,針對全省市場主體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頻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檢查和執法擾民。
(四)科學實施抽查檢查。
各地各部門應根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組織領導本轄區內的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根據抽查涉及的對象范圍和參與部門,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要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選擇檢查人員隨機選派方式,提高工作質效。抽查可以采取實地核查、書面檢查、網絡監測等方式;涉及專業領域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開展檢驗檢測、財務審計、調查咨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關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鼓勵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問題發現能力,實現全過程留痕,開展監管創新試點,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方式,積極推進多級聯動、跨區域聯合抽查、“一業一查”、“綜合一次查”等監管新模式,開發應用雙隨機移動監管工具,實現“指尖管”、“掌上查”。各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隨機抽查工作細則和工作指引、規范,對抽查工作程序、項目、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方便基層執法檢查人員操作,提高抽查檢查規范化水平。
(五)實現與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有機融合。
省市場監管局已將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全量推送到江西省“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臺,與抽查檢查對象名錄庫對接。各地各部門在制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工作計劃時,要全面運用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將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作為參考依據,執行差異化監管措施,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對A類市場主體,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除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發現問題、轉辦交辦案件線索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根據實際情況可不主動實施現場檢查,實現“無事不擾”;對B類市場主體,按常規比例和頻次開展抽查;對C類市場主體,實行重點關注,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對D類市場主體,實行嚴格監管,有針對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必要時主動實施現場檢查。
(六)強化檢查結果公示運用。
各地各部門在檢查結束后,應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及時將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和江西省行政執法服務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要按照“雙向共享”的原則,及時共享至江西省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為分類結果動態更新提供實時數據支持。對抽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向準入審批環節反饋,發現涉嫌違法的,及時移送辦案機構依法立案查處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抽查發現的違法失信行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有力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自覺性。
三、保障措施
(一)發揮聯席會議制度作用。
根據國務院印發《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精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本轄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推動建立市場監管部門總牽頭,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參與的長效監管機制。我省由江西省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管理,各地要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作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參與部門,進一步推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開展,完善配套工作機制,從嚴執行工作制度,創新工作舉措,提高監管成效。
(二)加強監督納入績效考核。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強化考評指引,加強督查督導。
(三)提升檢查能力保障經費。
各地各部門加強雙隨機業務培訓,提升隨機檢查執法人員的執法業務能力和系統操作水平。通過現有渠道統籌做好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經費保障,合理配置、統籌使用執法資源,提高裝備水平,完善檔案管理,確保有效監管。
江西省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代章)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