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評審要注意哪些方面?
合同評審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實驗室服務顧客的第一個環節。合同評審是在“合同簽定前,為了確保質量要求規定得合理、明確并形成文件,且供方能實現,由供方所進行的系統的活動”。
如何做好合同評審,應該從哪些關鍵點把控呢?
評審時主要從六個方面加以注意:
1.確定委托方的要求是合法的。合同評審的人應對合同的合法性、合同中信息真實性等進行審核,確保合同的執行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
2.客戶提出的檢驗項目,實驗室是否有能力和資源滿足要求,項目是否在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范圍內,標準依據必須是現行有效的標準。
3.核實樣品名稱、數量和其它標簽信息是否與合同填寫的內容相符。檢查樣品是否損壞、污染或者已過保質期。
4.除僅委托微生物檢驗的樣品不留樣,一般都需要留樣,以備復查。檢余樣品和留樣是退還客戶還是委托實驗室進行處理,應該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的約定。
5.與委托方明確檢測時限、檢測的收費、及檢測結論的判定要求以及報告的交付方式。
6.委托單位的名稱應與單位法人名稱一致,地址、電話等信息應滿足通訊和溝通的需要。
對于重復性的例行工作,如果客戶要求不變,僅需在初期調查階段,或在與客戶的總協議下對持續進行的例行工作合同批準時進行評審。對于新的、復雜的或先進的檢測任務,通常由業務部門或技術負責人召集組織檢測室及相關部門對合同內容進行論證評審。并且保存更為全面的記錄。
問答:合同評審是每次都要進行評審嗎?檢測項目簡單可不可以不評審?每次評審都需要形成評審記錄嗎?
參考答案:
每次都要評審,要形成記錄進行保存。
簡單的項目可以簡單評審,或者采用簽訂大合同的方式進行評審。
例如,同一個客戶全年送很多樣品,都是同一個類型,同樣的檢測項目,出具報告的時限價格都沒什么變化,那么實驗室和客戶就可以簽訂個一個全年送樣的合同。
合同評審方式可以很多,但是合同評審步驟不能省略。
如果不進行合同評審,實驗室不能確定實驗室能不能做合同中的項目,能不能按時做完合同中約定的項目。
實驗室常見的合同形式包括:委托檢測協議、委托單,委托合同等。